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陆万元整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需是银行电汇,请务必在汇款单位附加信息及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可简称)或项目编号,否则,我公司财务将无法确认并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形式从投标单位公司基本账户打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账户,保证金汇入的开户行、账号如下:
开 户 名: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太原建设北路支行
帐 号:83720106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150000元
投标人的保证金必须是从其基本帐户汇出的,即汇出账户的名称、开户行及账号和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
现澄清如下:
投标保证金需是银行电汇,请务必在汇款单位附加信息及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可简称)或项目编号,否则,我公司财务将无法确认并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形式从投标单位公司基本账户打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账户,保证金汇入的开户行、账号如下:
开 户 名: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太原建设北路支行
帐 号:83720106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150000元
投标人的保证金必须是从其基本帐户汇出的,即汇出账户的名称、开户行及账号和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
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
20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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